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【沪人社专发(2009)45号】的要求,经过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经研究,拟录用以下人员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刘雪 女 护士 上海市民政局 陈丽 女 护士 上海市民政局
公示时间:2016年 8月 9 日-2016年8 月15 日联系电话:36211852监督电话:63218295